
溫州網氣候變化,環保組織今天將歐盟委員會告上法庭,此前歐盟行政部門拒絕了他們將化石氣體從歐盟可持續金融分類中撤出的請求。
在去年一項有爭議的舉措中,歐盟委員會在歐盟綠色金融分類法下為燃氣發電廠貼上了“可持續”標簽,前提是它們滿足嚴格的二氧化碳排放門檻。
歐盟執行官表示,天然氣發電廠將被視為歐盟分類法下的“過渡”技術,前提是它們取代現有的燃煤發電站,并且“有明確的限制和淘汰期”。
該決定受到 四個環保組織的挑戰——ClientEarth、世界自然基金會歐洲政策辦公室、運輸與環境 (T&E) 和 BUND(德國地球之友)。
四人于 9 月開始采取法律行動 ,以阻止將化石天然氣納入歐盟可持續金融規則手冊,理由是該立法與歐洲氣候法相沖突,并且不尊重歐盟在《巴黎協定》下的義務。
然而,委員會在 2 月拒絕了他們的請求,非政府組織現在通過向歐盟法院提起訴訟來質疑這一決定。
荒謬和違法?
“給化石氣體貼上‘可持續’標簽既荒謬又違法。這違背了歐盟自己的科學建議,從根本上破壞了歐盟氣候行動的可信度。化石氣體不干凈,不便宜,也不是安全的能源,”四家綠色組織的發言人說。
非政府組織認為,天然氣不能被視為可持續能源,并且對氣候變化有巨大影響,因為它在燃燒時是一種高碳源,而它的開采和運輸也會導致釋放甲烷,這是一種強大的溫室氣體。
他們補充說,將化石天然氣納入“綠色”分類還會加劇歐盟對進口化石燃料的依賴,使歐盟成員國面臨更大的價格波動、對生產國的依賴以及未來的供應危機。
這位發言人說:“我們將委員會告上法庭,希望能恢復分類法的可信度,并避免對氣候和人們的能源安全造成巨大風險。”
Euractiv 聯系了一位委員會發言人,稱歐盟行政人員“注意到幾個非政府組織采取的法律行動”,但不愿“在歐盟法院作出判決之前”對案件的實質內容發表評論。
普通法院的聽證會定于 2024 年下半年舉行,預計將于 2025 年作出判決。
核也受到挑戰
周二,綠色和平組織還將向總部位于盧森堡的歐洲法院提起另一項訴訟,反對將天然氣和核能納入分類法規。
九月,來自八個國家的綠色和平組織要求歐盟審查其決定,但他們的請求被拒絕了。
在周二提起訴訟之際,來自盧森堡綠色和平組織的積極分子正計劃聚集在法院前,抗議天然氣和核能的“綠色”標簽。
與天然氣不同,核能是一種零碳技術。但出于對核廢料處理以及安全和成本的擔憂,綠色和平組織反對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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