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溫網疫情消息,世界衛生組織(WHO)正在就應對流行病的新規則進行談判,目標日期是2024年5月,該聯合國衛生機構的194個成員國將通過一項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
一項新協議是世衛組織總干事譚德塞的優先事項,他在聯合國機構的年度大會上稱這是“世代相傳的承諾,我們不會回到恐慌和忽視的舊循環”。在導致近700萬人死亡的COVID-19大流行之后,它尋求加強世界對新病原體的防御。
什么是所謂的大流行病條約?
世界衛生組織已經制定了具有約束力的規則,即《國際衛生條例》,該條例于2005年規定了公共衛生事件可能跨越國界的國家的義務。其中包括立即向世衛組織通報衛生緊急情況以及貿易和旅行措施。
這些法規是在2002-2003年SARS爆發后通過的,仍然被認為適用于埃博拉等區域性流行病,但不足以應對全球大流行病。在COVID-19之后,也正在審查這些規定。
對于新的更廣泛的流行病協議,成員國已經同意它應該對簽署者具有法律約束力,克服了美國早期的保留意見。
這將是繼2003年煙草控制框架公約之后的第二個此類健康協議,該公約旨在通過稅收和標簽和廣告規則來減少吸煙。
然而,擬議中的條約在社交媒體上遭到抨擊,主要來自右翼批評者警告說,這可能導致各國將權力拱手讓給世界衛生組織。該機構強烈反駁這一說法,強調各國政府正在主導談判,并可以自由拒絕該協議。
各國如何看待該公約?
提出該協議的歐盟被視為其最大的支持者。在世界衛生組織總干事特德羅斯提出“疫苗種族隔離”指控后,發展中國家,尤其是非洲國家,熱衷于利用談判來確保更好地獲得疫苗。
經過五輪正式談判,最新的208頁條約草案仍然包含數千個括號,這些括號標志著分歧或未定語言的領域,包括對“大流行”一詞的定義。由于涉及如此多的成員國,達成協議可能很棘手。
它是如何工作的?
目前尚不清楚2005年的規定和新的大流行病協議如何結合在一起。
一個建議是它們應該是互補的,這樣現有的規則適用于當地的爆發,如果世界衛生組織宣布大流行,新規則就會生效——這是它目前沒有授權去做的事情。
目前還不清楚如果不遵守這些措施會發生什么。會談的一位聯合主席表示,最好有一個同行評審程序,而不是制裁不合規的國家。
正在進行哪些其他改革?
關于改革2005年規則的單獨談判正在進行中,各國提出了大約300項修正案。
華盛頓最初的提議旨在提高透明度,并允許世衛組織更快地進入疫情爆發地點。
中國確實允許世衛組織領導的專家小組訪問武漢的COVID-19震中,但世衛組織表示,北京仍拒絕提供可能提供有關SARS-CoV-2病毒起源線索的早期病例的臨床數據。
談判人員私下抱怨兩組會談之間的重疊,并計劃舉行聯席會議以澄清他們的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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