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網(wǎng)時事新聞訊,緬甸據(jù)熟悉昂山素季的秘密審判的消息人士透露,2022年9月2日,緬甸前領導人昂山素季因選舉舞弊被判處三年徒刑。
昂山素季在 2021 年 2 月的一場政變中被趕下臺,軍方認為這是必要的,因為她所在的政黨以巨大優(yōu)勢贏得的選舉中存在未解決的違規(guī)行為。
以下是根據(jù)路透社從閉門審判中獲得的信息對她的案件進行的總結。昂山素季否認有不當行為。
- 意圖煽動,在她被拘留期間,她的政黨向國際組織發(fā)送一封信,要求他們不承認軍政府(2021 年 12 月 6 日被判處兩年徒刑)。
- 違反官方保密法。最高 14 年監(jiān)禁(審判正在進行中)。
- 在競選期間違反 COVID-19 規(guī)則違反了自然災害緩解法(2021 年 12 月 6 日和 2022 年 1 月 10 日再次被判處兩年徒刑)。
- 持有未經(jīng)許可的對講機和信號干擾器,違反進出口和電信法律(分別判處1月10日至2年和1年監(jiān)禁,并同時服刑)。
- 影響選舉委員會(9 月 2 日被判處三年徒刑和苦役)。
- 11 項違反反腐敗法的行為。每人最高可判處 15 年監(jiān)禁。
案例包括:
* 濫用昂山素季主持的道慶吉基金會的資金建造房屋并以折扣價出租政府擁有的土地(8 月 15 日被判處 6 年徒刑)。
* 受賄共計 600,000 美元和 11.4 公斤金條(4 月 27 日被判處 5 年有期徒刑)。
* 濫用國家資金租賃直升機(正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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